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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05年高校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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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音乐非师范类(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委《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音乐非师范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非师范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我省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普通高等院校音乐非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均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0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艺术报考指南》和四川《招生考试报》。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报名。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 文考报名   (1) 时间:200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   (2) 地点: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   2. 专业考试报名   (1) 时间:2005年3月17日至3月18日报名,3月19日下午公布考试顺序分组名单,3月20日至3月25日进行考试。   (2) 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 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须本人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除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文考报名考试费外,还需交验下列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涂《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领取《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报考证》还必须打印考生照片并加盖县(市、区)招办骑缝章后塑封,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要求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不得代报,过时不再补报。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 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四川音乐学院专业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和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考生凭《报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顺序将提前公告,考试均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此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一1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25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乐器演奏及面试15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④歌曲创作25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25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2.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一1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25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面试15分(要求:A. 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国曲目乐曲一首;C. 自选巴赫十二平均律复调乐曲一首,复调乐曲可根据考生自己的程度作调整,如弹二部三部创意曲一首也可);④指挥50分[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的某乐章(曲目自选,考生应自带曲目录音带或自请双钢琴伴奏。合唱指挥可准备乐队作品或合唱曲目二首)]。   3.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专业:①视唱练耳二20分;②歌曲创作3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30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④乐器演奏及面试2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   4. 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三50分[视唱2至4个升降号的调,有变化音与转调,视谱即兴弹唱带伴奏视唱一条,和声性二声部曲调一条;听写曲调、简单二声部,单个和弦(三、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及开放排列)和弦连接的听写(包含大、小三和弦、II7V7及其转位)];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25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③钢琴演奏及口试25分(曲目自选1至2首)。   5. 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专业:①视唱练耳二30分;②音乐常识30分(笔试,含乐理、音乐常识两部分);③乐器演奏或演唱、口试40分(曲目自选1至2首)。   6. 数字娱乐音乐配乐专业:①视唱练耳二20分;②音乐常识30分(笔试,含乐理、音乐常识两部分);③乐器演奏及口试20分[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至2首];④歌曲创作3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弦律歌曲一首)。   7. 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二6分;②乐理12分;③面试(包括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8分;④中外音乐史基础24分(参考书目为: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⑤民族音乐基础22分(参考书目为:肖常纬编著《中国民族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⑥命题作文28分。   8. 音乐治疗专业:①视唱练耳二15分;②乐理15分;③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15分;④综合音乐知识55分(参考书目:张友刚、尹红编著《大学音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9. 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艺术修养综合知识60分[含乐理基础、文艺常识、命题作文(800-1200字)];②素质表演40分(限传统声乐、器乐、舞蹈)。   10. 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分;②乐理15分;③钢琴调律基本技术50分;④乐器演奏15分(钢琴、弦乐、铜管乐器等均可,演奏乐曲一首)。   11. 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分;②乐理15分;③提琴的构造基本知识50分;④提琴演奏15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12.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二15分;②乐理10分;③面试40分[键盘乐器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合成器中可任选一种,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自备)];④即兴创作35分(为指定主题在键盘乐器上即兴创作)。   13. 现代音乐文学专业:①艺术素质表演40分(演唱、舞蹈、曲艺、戏剧 等);②中外音乐常识30分(音乐名曲、名家、重大事件);③音乐评论文写作30分[根据指定乐曲(或歌曲)写音乐评论文一篇,字数在1000字左右]。   14. 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   15. 声乐专业(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通俗演唱100分[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考生自备伴奏带,CD、VCD或卡式录音带均可]。   16. 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歌曲演唱70分(演唱音乐剧选曲、中国歌曲各一首);④舞蹈、小品、朗诵各一段30分。   17. 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歌曲演唱80分(演唱中文外文歌曲各一首,其中一首必须为歌剧选曲);④形体、朗诵20分。   18. 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笛子、扬琴、筝、古琴、民族打击乐、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民乐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   19. 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一;②乐理;③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 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一;②乐理;③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乐曲任选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中型以上乐曲一首(如果演奏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   21. 双排键电子琴专业(除双排键电子琴乐器外,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报考):①视唱练耳一;②乐理;③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中型以上程度中外乐曲一首;视奏]。   22、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管乐演奏100分[西洋打击乐专业用木琴(梯形或横条)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用小军鼓、定音鼓演奏练习曲各一首;其余专业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   23.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一;②乐理;③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   24. 弦乐(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一;②乐理;③弦乐演奏100分[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威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视奏]。 25. 流行歌舞专业:①面试10分(目测外形、语言表达);②基本功测试20分;③演唱通俗歌曲一首40分;④舞蹈片断30分(3分钟,风格不限)。   26. 流行器乐(流行电吉他、电贝司)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流行器乐演奏10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为指定乐曲(歌曲)即兴配伴奏]。   27. 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流行器乐演奏100分[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 :‖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   28. 流行器乐(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流行器乐演奏100分[演奏两个八度音域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首(连奏、断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以上程度)]。   29. 民族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歌曲演唱70分(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民歌);④形体、朗诵30分。   30. 音乐策划管理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音乐综合知识50分;④艺术特长展示50分。   31. 歌舞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二;②乐理;③歌曲演唱100分[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老师指定演唱二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   演唱专业考生须检查发声器官。   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钢琴调律、提琴制作、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弦乐专业(视唱练耳一):①视唱(2至3个升降号的调),带有变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②模唱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减7原转位(密集位置);③曲调记忆模唱。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数字娱乐音乐配乐、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管乐、流行器乐、民族歌剧表演、音乐策划管理专业、歌舞表演专业(视唱练耳二):①视唱(C调及一个升降号的调),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②模唱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减7原转位(密集位置);③节奏模仿,曲调记忆模唱。   各专业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8日至4月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9日至5月13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 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或文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音乐非师范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   地址:成都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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