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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出台有关规定力阻“高考移民”现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春城晚报 更新时间:2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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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25日消息  今年云南将出台有关规定,力阻“高考移民”现象,进一步维护云南考生的合法权益。据悉,由省教育和公安部门联合制定的高考考生户籍审查规定已进入审批阶段。 在高考考生户籍审查规定中,有几类考生在云南报考必须具备相应条件。他们是:来云南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法人子女;在云南从事高科技、新产品开发,系云南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引进科技人才的子女;引进的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后两类的户口已随父(或母)迁入云南者等。省有关部门同时明确指出,在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各级户籍管理部门为考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各级招办要按规定条件和审核程序认真审查,凡弄虚作假、出具假户籍、假证明的,一经查实,由违规人员所在单位撤销其工作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不论入学时间长短,一律清退。 据了解,随着云南投资环境优化,部分外来投资者子女要求在云南参加普通高考;而云南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低于内地省市,导致部分外省考生以不同方式将户口迁到云南参加普通高考。此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维护云南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云南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高考移民”现象在今年的招考工作中蔓延,同时也兼顾和规范了外来投资者子女的报考要求。 近年来,国内“高考移民”现象不断出现,一些高考考生在报名前将户口迁移至西部省区,损害了西部地区考生的利益。云南“高考移民”问题虽还不十分突出,但群众反映也比较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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