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招生网 >> 新闻中心 >> 高考 >> 高考移民 >> 正文
云南决不容留“高考移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4-12-13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云南日报网   “高考移民”问题是我省2004年高考中,损害考生家长利益、破坏高考公平公正的一大主要问题。昨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已启动了对这一事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全面调查和处理,力争于明年高考报名前妥善解决此问题,并确保明年不再出现“高考移民”。   省招办主要负责人说,省委、省政府对“高考移民”问题高度重视,举措有力,要求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组成专门调查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对2004年的移民考生逐一清理,不管是何人,无论来自何处,若违法违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相关调查已渐次展开。于早前开始的各州市自查将在本月20日前结束,并认真处理此间的违法违纪人员。已经组成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部分高校教师共同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即将前往所涉州市进行排查。要彻底查清今年“高考移民”的方方面面情况,更要及时了解、掌握在明年将会或可能会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尤其严守落户口、落学籍等关键环节,将问题解决于始发阶段,不能再形成蔓延之势,从而有力遏止并争取彻底消除云南“高考移民”问题。   同时,我省还将坚持不懈地整治考试环境,为广大考生创设更为公正、有序的应考氛围。明年,云南继续实行招考办、公安、保密3部门对高考试卷的共同负责制,以其贯穿试卷的印制、运输、交接、分发、回收等全过程。3方互为监督,责任共担;其次是实施省、州(市)两级招考办追踪、管理试卷制度,要求试卷、人员的所有行动均有清楚的报告和记录。各级招考部门、各人员订立责任状,谁出问题,谁来负责。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防“高考移民”陕西考生常住户口须满3年

  • 下一篇新闻: 应对高考移民 新疆2004年高考报名提前 
  • 没有相关新闻
    吉林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吉林招生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林招生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