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附记:近日,记者从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了解到,对于我省的出国留学人员,其出国前的档案以及出国后的留学经历档案,都应该存放在当地服务中心,并由中心在教育部备案。现在可以办理存档的人群包括:公派本科生和在学研究生以及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自费赴港、澳地区的就读人员,以及公派赴港、澳就读、研修,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人员。
对于留学文凭的认可,该中心咨询部李主任说:“目前,只有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得的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以及经过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能够被国内承认。除此以外的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外语补习或函授取得的国外文凭,包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是不被承认的。” (静芳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