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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 更新时间:20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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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理工类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学生,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由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地点(吉林省考生报名网址: hppt://zzlk.ccut.edu.cn.);

  (2)资格审查:报考我校的考生由我校研究生部组织进行;

  (3)现场照相:报考我校的考生照相地点在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部办公楼103室。

  2、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现场摄像:

  (1)报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到吉林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吉林省考生报名网址:hppt://zzlk.ccut.edu.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考生网报后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12日--7月23日。

  现场照相时间:2007年7月27日--7月30日。

  3、资格审查

  参加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且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报名前须一式二份(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按要求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审查加盖公章后(照片上也须盖公章),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

  2、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GCT”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生取得“GCT”成绩有效期定为两年);

  (2)第二阶段,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GCT”合格分数线,“GCT”成绩符合我校录取线(或2006年符合我校录取线;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校登记,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专业基础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四、考试时间

  “GCT”工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28日。

  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在全国统一考试后另行通知,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此时段内到我校研究生网站查询。

  五、录取工作

  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左右,但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32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长春理工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待遇

  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学生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学位条例》要求,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430102)、光学工程(430103)、仪器仪表工程(430104)、

  材料工程(430105)、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集成电路工程(430110)

  计算机技术(430112)、软件工程(430113)、工业工程(430137)。

  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电  话:(0431)85582543

  传  真:(0431)85380204

  电子邮箱: xwb@cust.edu.cn

  网页地址: yzb.cust.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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