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研究生招生 自命题考试管理有规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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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更新时间:200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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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下发文件,为做好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管理工作“立规矩”。
随着硕士生报考人数的迅速增加,招生单位自命试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考务组织和考试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在2004年举行的硕士生入学考试中,福州大学、新疆大学发生较大数量的错寄试题事件,妨碍了考试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另有一些招生单位试题命制质量不高,在试卷安全保密环节上存在漏洞和隐患。
为做好研招自命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逐项落实,切实加强对命题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命题人员必须具有丰富教学经验、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并签订保密义务责任协议书,按照保密程序和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试题及答案的管理,各招生单位命制的试题和参考答案分别封装后,要由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并指定专人印制、监印;加强试题交接、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保管等各环节都要做到手续严密、无误,以保证绝对安全,各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仔细、责任心强的正式工作人员进行试卷分袋封装工作,在封装过程中要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严防错装、漏装。
同时教育部要求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泄题或试题错装、错寄事件,招生单位应立即上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泄题影响范围,就地查处。发现较多数量错寄试题后,应在规定时间安排考生到招生单位补考,不再采用传真补寄试题的办法。考生补考往返旅费及住宿费由错寄试题的招生单位负责。招生单位自命试题及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秘密,对泄露或丢失试题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错寄试题数量较大的单位,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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