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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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高函〔2004〕2号 更新时间:200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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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部,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兰州大学:
你们关于申请2003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部分高校增设4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见附件)。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
二、招生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科目须包括该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三、招生人数自2004年起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安排。今后如需增加招生名额,须报我部审批。
四、其他事项按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江南大学申报的汉语言文学、英语,西南财经大学申报的经济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北方工业大学申报的会计学,北京工商大学申报的英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大连大学申报的法学、英语、日语,辽宁工学院申报的广告学,长春理工大学申报的英语、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苏州大学申报的英语,安徽工业大学申报的法学,安徽医科大学申报的药学,安徽财贸学院申报的金融学、会计学,华东交通大学申报的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等26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暂不同意增设。
附件:2003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
教 育 部
二○○四年三月一日
2003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每年招生人数
公安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30501治安学二年法学30
082103W安全防范工程二年法学30
教育部清华大学020101经济学二年经济学100
华东理工大学030103S知识产权二年法学60
江南大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100
030101法学二年法学100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或工学6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100
南京农业大学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90
四川大学080611W软件工程二年理学或工学90
西南财经大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30
020104金融学二年经济学30
020107W保险二年经济学30
030101法学二年法学6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30
兰州大学040101教育学二年教育学80
070901大气科学二年理学100
北京市北京工商大学020104金融学二年经济学60
030101法学二年法学60
050301*新闻学二年文学50
081801生物工程二年工学70
天津市天津理工学院110104工程管理二年管理学60
辽宁省辽宁大学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100
大连大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或工学10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60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或工学90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70
080303工业设计二年文学50
辽宁工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60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或工学6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60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40
071203*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40
080603电子信息工程二年工学40
江苏省苏州大学030101法学二年法学100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理学或工学5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60
110301行政管理二年管理学100
安徽省安徽工业大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年经济学60
安徽财贸学院030101法学二年法学60
110201工商管理二年管理学60
江西省华东交通大学030101法学二年法学60
110205人力资源管理二年管理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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