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招生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考研政策 >> 正文
教育部: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4-8-23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教育部19日宣布了200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和招生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调整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坚决贯彻“教考分离”原则,对考试命题人员和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行为加以限制: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严禁命题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 一位业内人士评价:“教育部进一步加大了管理的力度。” 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是,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包括全国统考、联考和自命题)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当年任何形式的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补习和辅导活动;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针对统考、联考及自命题科目的考研辅导班,不准以任何名义,变相地泄题、漏题,不得组织或参与相关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 除此之外,命题人员还不得接受考生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任何咨询。据悉,这种说法是第一次提出来。“我们一直在提倡教考分离,这次调整是把它从字面上落到实处。”专家评价。而对研究生招生单位的一系列限制规定也是第一次露面。 一位参与新政策讨论的专家说,对自命题辅导班的限制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拥护。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平和公正。 但是有专家也对研究生招生单位不得举办统考科目的辅导班提出不同意见。他说,从理论上,对考试科目不进行辅导是对的,但在现实条件下很难做到。原因是这条政策把公办高校划在考研辅导市场之外。可高校不参与市场竞争,又不能限制自己的教师参与考研辅导。这样反而达不到制定这条政策的初衷。毕竟现在市场上的考研辅导班还是由高校教师支撑起来的。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下一篇新闻: 教育部决定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 没有相关新闻
    吉林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吉林招生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林招生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