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招生网 >> 新闻中心 >> 独立院校 >> 新闻动态 >> 正文
长春税务学院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
作者:记者 曾毅 通讯员 关晓丽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07-6-18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日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长春税务学院被确定为工商管理专业(MBA)培养单位,正式拥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点(MBA)。这是继吉林大学之后吉林省第二所拥有MBA硕士点的学校,也是吉林省省属高校中唯一的一所拥有MBA硕士点的学校。

  创建于1948年的长春税务学院是我国第一所也是唯一的一所税务本科大学,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27个本科专业。一个省属重点大学如何在高校格局重新划分的今天找寻自己的发展空间?长春税务学院将办学指导思想作为学校的“顶层设计”,用思路决定出路。

  “我们确定学校定位时,是本着实事求是、不追风不攀比,适度发展、不贪大不求全,强化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三大原则,最终认定,我们应该是一所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多科性大学。”校党委书记金硕说。

  这一定位是全校的共识。2002年全校开展了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思考同一个问题——学校从部属院校下划地方,管理体制变化后,要办成什么样的大学?2003年校新领导班子组建后,结合讨论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在如何处理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成人”与“成才”的关系、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中统一了思想: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中心任务,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理论联系实际是学校的办学方针,以人为本、崇尚学术是学校的传统文化。

  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自然呼之欲出。

  围绕这一思路,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教学检查评估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奖惩制度随之建立,明确了在职称评定、出国留学、进修访问、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政策,以促进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的酬金分配制度改革受到欢迎。

  没有一流的学科,就没有一流的大学。学科建设水平对教学质量的支撑作用在长春税务学院同样重要。学校根据实际,走出了通过建设高水平的学科,培养和吸引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通过学科点的科学研究,开展研究性教学,促进教学内容改革;通过学科基地建设,强化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增强学生创业本领,从而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的学科建设之路。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是国家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单位;还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课程29门。

  与此同时,以完善学分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为重点的教学改革也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提升。

  “深化教学改革,首先深化了学分制改革”,学院教务处有关同志介绍说,学校全面推行了跨年级、跨专业的选课制,可选课程由1999年的300多门增加到现在的500多门,对学生选课和学习指导的导师制收到了明显成效。在课程设置上,学校创造性地实行了课程模块制,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精心设计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进而设置与其相应的合理课程体系;加强了学分制的过程管理,实行了学生在一个学年内修不到最低学分者的警示制和退学试读制。在教学内容改革上,实行“一压、二分、三增”,即压缩总课时和总学分,精炼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的含金量;实施专业分流和分级教学,开辟特色培养和能力培养的新路子;增加学生选课空间、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和份量。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成立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民办校通知书三招可辨真假

  • 民校生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

  • 民办教育明确纳入国家助学…

  • 国家助学新政 公办、民办院…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 济南民办高校新生报到率大…

  • 独立学院求解“成长的烦恼…

  •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个…

  • 延吉三所民办学校“丢”了…

  • 吉林省首家铁道类高职学院…

  • 吉林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吉林招生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林招生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