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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http://www.tol24.com 更新时间:200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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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法的一般原理;   2.熟悉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   3.熟悉经济法律关系;   4.掌握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   5.掌握法律责任种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法的基础知识: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的表现形式。   2.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   3.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本质和构成要素;   (2)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4.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   (1)法人制度;   (2)财产所有权制度。   5.经济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种类;   (2)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   二、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熟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   2.掌握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适用范围;   3.掌握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4.熟悉违反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基本知识:   (1)资产评估法的概念;   (2)资产评估法制化的意义。   2.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   3.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   4.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管理。   5.资产评估中的法律责任。   三、产权管理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产权界定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产权界定的概念、原则、标准、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界定的程序;   2.熟悉产权交易的概念、特征、原则和监督管理、审批和收益处置、上市和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   3.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4.熟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包括监督管理的概念原则、监事会、企业法人财产权;   5.了解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产权界定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产权界定的标准、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产权界定的程序及纠纷处理;   3.产权交易的基本知识及审批、收益处置、程序等法律规定;   4.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本知识和一般程序;   5.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6.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概念、原则、监事会、企业法人财产权;   7.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基本知识;   2.熟悉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3.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股权变更;   4.掌握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了解合伙企业法;   6.了解独资企业法;   7.掌握企业破产法。   (二)考试内容   1.企业法基本知识:   (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企业的法律形态;   (3)企业法的概念、表现和主要内容。   2.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1)国有企业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国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职工民主管理;   (4)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5)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3.外商投资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设立条件、组织形式等;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组织形式与机构、利润分成与资本回收;   (3)外资企业的概念、法律地位、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   4.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的特征;   (2)合伙企业的设立;   (3)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   (4)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解散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企业破产法:   (1)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   (2)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受理和债权人会议;   (3)和解整顿;   (4)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五、公司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熟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3.掌握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国有独资公司;   4.掌握股份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5.掌握公司的债券和财务、会计;   6.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7.熟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8.了解违反公司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4.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5.公司的债券和财务、会计;   6.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7.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8.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六、证券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证券法基本知识;   2.掌握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管理的法律规定;   3.掌握禁止和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   4.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定;   5.熟悉证券机构的种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6.了解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证券法基本知识:   (1)证券的概念及其种类;   (2)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2.股票发行:   (1)股票发行的概念、种类;   (2)股票发行的条件、程序。   3.债券发行:   (1)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序;   (2)债券发行的管理。   4.证券交易:   (1)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程序;   (2)股票交易的暂停与终止;   (3)债券交易的条件、程序;   (4)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   5.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1)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一般规定;   (2)内幕交易行为;   (3)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4)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   (5)欺诈客户行为。   6.上市公司的收购:   (1)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2)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7.证券机构:   (1)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竞价交易规则;   (2)证券公司的种类、设立条件;   (3)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规则;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及职能;   (5)证券业协会的性质、职责;   (6)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   8.违反证券法的责任:   (1)违反证券发行的法律责任;   (2)违反证券交易的法律责任;   (3)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   七、金融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2.掌握商业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3.掌握票据法的主要内容;   4.熟悉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5.熟悉外汇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6.了解金融法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考试内容   1.中国人民银行法:   (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组织机构;   (2)货币政策;   (3)人民币的发行原则;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范围。   2.商业银行法:   (1)商业银行的概念、经营原则;   (2)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   (3)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定。   3.票据法:   (1)有关票据的法律关系;   (2)票据行为、票据权利;   (3)有关汇票的法律规定;   (4)有关本票的法律规定;   (5)有关支票的法律规定;   (6)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4.保险法:   (1)保险合同;   (2)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3)保险经营规则;   (4)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5)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5.外汇管理法:   (1)外汇、外汇管理;   (2)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3)违反外汇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八、信托与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信托法的主要内容;   2.了解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   1.信托法:   (1)信托与信托法概念;   (2)信托的设立;   (3)信托财产;   (4)信托当事人。   2.信托投资公司:   (1)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   (2)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3)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规则。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1)投资基金概念;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九、房地产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房地产开发用地、交易管理等法律规定;   3.熟悉房地产开发管理、产权登记管理等法律规定;   4.了解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房地产管理法基本知识:   (1)房地产的概念;   (2)房地产法的概念。   2.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   (3)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制度。   3.房地产的开发管理:   (1)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原则;   (2)房地产开发的要求;   (3)房地产开发企业;   (4)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   4.房地产交易管理:   (1)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原则;   (2)房地产转让;   (3)房地产抵押。   5.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   (1)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概念和作用;   (2)地产产权登记;   (3)房产产权登记;   (4)房地产抵押登记。   6.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   十、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国家关于自然资源权属划分的法律规定;   3.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4.掌握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等法律规定;   5.熟悉森林法的内容;   6.熟悉矿产资源法的内容;   7.了解违反自然资源法的责任和处理。   (二)考试内容   1.自然资源法基本知识:   (1)自然资源法的概念;   (2)自然资源法的原则;   (3)自然资源与资产评估。   2.土地管理法:   (1)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2)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保护;   (4)建设用地;   (5)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   3.森林法:   (1)森林法的概念;   (2)森林资源的所有权;   (3)林种划分;   (4)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和保护;   (5)植树造林和森林采伐;   (6)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变动;   (7)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   (8)违反森林法的责任。   4.矿产资源法:   (1)矿产资产的权属(所有权);   (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3)探矿权和采矿权;   (4)矿产资源资产和地质勘查成果的评估;   (5)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责任。   十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专利法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等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3.掌握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商标使用的管理;   4.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归属和保护、限制和继承、许可使用;   5.熟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6.了解违反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   (3)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专利法:   (1)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   (2)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   (5)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6)专利的实施;   (7)专利权的保护;   (8)专利资产的评估。   3.商标法:   (1)商标和注册商标;   (2)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3)商标使用的管理;   (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4.著作权法:   (1)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与原则;   (2)作品;   (3)著作权人;   (4)著作权的归属、保护、限制、继承和许可使用;   (5)法律责任。   十二、税收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税法的概念、体系、结构等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的税收体系;   3.掌握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   4.掌握财产税法;   5.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违反税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税法的基本知识:   (1)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2)税法的体系和结构;   (3)我国税收的体系。   2.增值税法;   3.消费税法;   4.营业税法;   5.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法;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个人所得税法。   6.财产税法;   7.税收征收管理法;   8.违反税法的责任。   十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   3.熟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了解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1)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拍卖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拍卖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其内容;   3.掌握拍卖的程序及其效力;   4.了解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拍卖基本知识:   (1)拍卖的概念及种类;   (2)拍卖的基本原则。   2.拍卖法律关系:   (1)拍卖当事人;   (2)拍卖标的;   (3)拍卖法律关系的内容。   3.拍卖程序及效力:   (1)拍卖程序概述;   (2)拍卖的具体程序及其效力。   4.法律责任:   (1)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3)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十五、合同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   2.掌握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形式、方式,合同的成立和格式条款;   3.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4.掌握违约责任;   5.熟悉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合同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解决;   6.掌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转移、交付期限和地点以及风险承担;   7.熟悉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包装、检验、价格及合同的解除;   8.熟悉委托合同和融资合同。   (二)考试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   (2)合同订立的方式;   (3)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条款。   3.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期限;   (2)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3)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的效力。   4.合同的履行:   (1)部分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   (2)合同价格调整的履行;   (3)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履行;   (4)合同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5)合同履行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6.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8.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   9.买卖合同;   10.委托合同;   11.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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