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小筠名誉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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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厦门演艺学院 更新时间:200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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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936年生,湖北沙市人,副院长,现任职于清华大学艺术中心主任、教授。
196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1986年以前,从事“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教学。曾任“中国革命史”教改小组长,中国革命史教研室副主任。清华大学率先在全国将“中共党史”课改为“中国革命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欢迎,也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
1986年清华大学中国革命史教研室被评为“全国五一先进班组”;1987年被评为北京市“教书育人”先进集体。1991年本人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
1989年被调到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主管教师政治思想学习和下属的音乐室。同时坚持革命史教学,在此期间,陆续推动了美术室,影视戏剧室的建立,并于1993年发展为艺术教育中心,本人担任了首任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主任。任职以来,竭力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促进清华在国内普通高校中率先成立美育委员会;促成清华大学在大一年级开设“音乐基础知识与欣赏”“舞蹈艺术实践”限选课,这在普通高校中是唯一的;在未增加一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使每学期所开艺术类课程,由4门增加到达24---28门,使学生艺术团由1个队发展到11个队,200多名团员发展到近千名团员。队员的艺术水平均保持在北京市高校前列;连续十四年举办“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在坚持艺术高超,学习优秀的方向,对推动大、中、小学的素质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
曾发表过《理工科院校美育工作探微》等数篇论文》。1996年,《多渠道,全方位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获北京是市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集体);1997年全国艺术教育研讨会上,北京市发言称清华大学艺术教育是“排头兵”;1998年,《加强艺术教育,鼓舞一流人才健康成长》获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2000年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鼓舞一流人才健康成长》获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本人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2001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研究会副会长;高校影视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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